开封法庭搬进村子上门办公 法官缝合父子情

25.08.2016  20:15
法庭搬进村子里法官“缝合”父子情

  □首席记者 周斌 实习生 席小超 通讯员 李冰 文 图

  本报开封讯 8月19日,杞县人民法院高阳法庭法官将审判法庭搬到苏木乡许店村村委会院内,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现场开庭。经过一上午耐心调解,终于化解纠纷,父子四人达成协议,“缝合”了父子之情。

  原告许老汉和老伴陈老太均年逾七旬,一生辛劳养育3子1女,随着年事已高,无力照顾自己,但儿女之间因家务琐事闹起矛盾,无人愿意赡养父母。无奈之下,老两口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每人每年给付赡养费3000多元。

  法庭上,许老汉和三个儿子都说起多年的家务琐事。看着这种场景,法官陈明耐心倾听。等到几人将家务事说得差不多时,陈明就耐心而又严肃地对被告讲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讲赡养方面的法律规定,讲不承担赡养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羔羊跪乳,乌鸦反哺,面对着将自己抚养成人的亲生父母,作为儿女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尽自己的赡养义务呢?人都有老的一天,都渴望儿女伺候在身边,都需要亲情。”法官的一番话让兄弟几个的嗓门渐渐都低了下去,羞愧地低下了头。

  法官经实地查看、了解,在村组干部配合下,最终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每人每年给付父母赡养费2000元。至于老人所承包的土地问题,由村组干部对其进行调解,重新进行调整。协议达成后,许老汉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父子之间的矛盾也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