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施援稳外贸保就业 要求地方及时退税

16.05.2014  11:52

  业界期待已久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近日终于出台。中国政府网昨日全文发布。

  《若干意见》的一大亮点,便是分层次的十六条支持政策“包产到户”。其中最为核心的汇率政策由人民银行负责,出口退税政策则由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负责。

  日前闭幕的广交会成交低迷,外贸前几个月情况不理想,已经引起了高层重视。就在4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用较大篇幅表明,需要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促进进出口平稳增长,还通过了五项促外贸增长措施。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此前曾报道,在今年1月份,就有高层领导作出批示,“要充分发挥出口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进出口规模”。

  接近政策的核心人士昨日对本报记者说,此政策经过数月的争论正式出台,主要在两方面,一是要支持外贸还是扩大内需;二是收税压力、人民币国际化与支持外贸的分歧。

   汇率政策与出口退税是核心

  对于外贸企业,尤其是对资金压力比较敏感的小微企业来说,汇率政策和出口退税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和资金周转速度。

  举例来说,1月14日,外汇现汇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是6.04,3月14日,这个数字是6.24。也即企业每结汇1美元,便能多兑换2毛钱人民币,对于一家规模较大的外贸企业,如果结汇1000万美元,就能多收益200万元人民币。从出口退税角度看,如果遇到地方政府资金不足,把出口退税拖上个一年半载,那么企业的周转资金便会缺少一大部分,对于小微企业尤其如此。

  过去,出口退税率作为一种调节出口增速的工具被使用,而且实行先征后退的方式,比如一个在湖南生产的厂家,先在湖南被征收了环节税和最终消费税,要通过上海港出口,除了由中央返还92.5%的出口退税之外,上海地方政府还需要承担出口退税中的7.5%。

  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一直比较落后。与国外企业相比,中国的外贸企业在出口之前不仅征收了最终消费税,还征收了环节税,为了在国际市场上有一个比较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政府将环节税返还给企业,故称为“出口退税”。

  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赵忠秀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个征收和返还的过程由于涉及到两个地方,比较混乱,往往长达一年左右,实际上是无成本挤占了企业的资金,尤其对资金比较紧张的中小型外贸企业,影响很大。

  出口退税也是多年前“分税制”改革的遗留问题,当时规定,国家与地方对退税承担的比例中,地方仍然较高。相当多的业内人士认为,在一些外贸优势省份,出口退税的压力较大。未来2~3年,是偿还地方债高峰,房地产却遭遇历史拐点。这些省份出口退税足额快速返还,落实便成了问题。

  此次细则,有望提高中央负担的比例,减轻地方政府压力,以保证企业及时获得退税。

  《若干意见》中对此的表述是,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大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负担较重地区的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周世俭对本报称,此前的一些减免费用政策要到下半年才能看到成效,而且这些政策也并不是对出口最有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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