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瞧
8月1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增加后,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元。据了解,这是我省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这一政策将惠及我省1445万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力争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和2018年我省民生实事的目标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2018〕29号),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增加后,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这是我省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高比例达22.5%。这一政策将惠及我省1445万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预计我省年满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月平均养老金收入将突破110元。
据悉,我省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全省已有7个省辖市、8个直管县,共97个县(市、区)(含开发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自行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郑州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达到178元。
【提示:提高时间和对象范围】
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的对象范围是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其中,2018年1月1日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起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