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能力

26.01.2016  00:27
      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和农情的监管模式,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的合格率达到97%以上,基本实现农产品产出安全,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十三五”期间,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产出来”主要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管出来”主要是依法严管、全程监管,治理突出问题,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五大能力:

        全面提升源头控制能力。“十三五”第一位的是要按照中央部署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产地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示范,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要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和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做到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同时要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力争5年内在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中基本实现全覆盖。

        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十三五”要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和转化应用步伐,力争5年内农兽药残留标准达到1万项,与国际食品法典同步。要高度重视标准实施问题,面上要抓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推广按标生产技术;点上要抓好“三园两场”,扩大建设规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产品上抓好“三品一标”,加强品牌培育,推动形成优质优价机制,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品牌和生产基地。总之,要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使全国“菜篮子”大县规模经营主体和规模生产基地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

        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第一位的是防范行业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最重要的要强化预警能力,加大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力度,摸清本行业、本地区突出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在此基础上要实施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大的问题隐患基本得到解决。要始终绷紧应急处置这根弦,更加重视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工作,进一步加强敏感热点问题科普解读,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点上。

        全面提升质量追溯管理能力。目前已有很多地方开展试点,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再加上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提高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全面推进追溯管理时机已经成熟。当务之急要搭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追溯标准及编码规则,抓紧在一些产品和行业上把全国性的追溯试点开展起来,积极推广“二维码”“耳标”以及农产品包装标识,尽可能争取一些扶持政策,力争5年内大部分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主要获证农产品、农资产品实现可追溯。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最重要的是要按照“五化”“五个率先”的要求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大县,从而推动健全省地县乡四级监管机构,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要抓住编制“十三五”规划时机,筹划实施“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及各地财政资金支持,以此提高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要通过培训、练兵等多种形式来提升基层监管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别是要抓紧解决好基层检测机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问题以及法定资质不具备的问题。

        在制度机制层面,推进两个完善:

        完善监管制度。“十三五”主要从两个大的方面入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法律法规方面,要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药、畜禽屠宰、转基因等配套法规,将一些有效管用的办法上升为法律制度,实现与《食品安全法》两法并举、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监管制度方面,要围绕农业产业链条,抓住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种植养殖、收贮运、畜禽屠宰等关键节点,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提出管理要求,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用管用的制度来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完善工作机制。“十三五”需要在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力气。要强化协调配合机制,对内要细化农口相关单位的职能任务,形成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工作格局;对下要强化绩效考核和工作指导,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外要加强与食药等部门的合作沟通,一起谋划全程监管措施,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认可、检测结果、行政处罚等,要依法向社会公开,鼓励各方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