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服务

10.09.2015  13:04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系统部署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发展与规范相结合、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的发展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四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改革制约融资租赁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理顺行业管理体制,完善相关领域管理制度。二是加快重点领域融资租赁发展。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服务,大力发展跨境租赁。三是支持融资租赁创新发展。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发展融资租赁配套产业,提高融资租赁公司核心竞争力。四是加强融资租赁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建立规范的融资租赁物登记制度。二是完善财税政策。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三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四是完善公共服务。逐步建立统一、规范、全面的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