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倾斜措施 河南偏远贫困乡镇招考公务员降"门槛"

14.05.2015  08:53

   中原网讯(记者王红) 降低学历层次、放宽专业限制、调整年龄条件、实施定向招考……记者13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为有效缓解偏远贫困乡镇机关用人难、留人难问题,今年起,我省将降低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门槛”、放宽报考资格条件。

  新政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科学制订考录计划,适当调整资格条件,改进完善录用工作。其中,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机关,可单独或者综合采取7项倾斜措施,目前,我省兰考、栾川和卢氏等31个县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为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政策规定,今后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青年到基层一线工作,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机关的比例。一方面,我省要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力度,定向考试录用比例要逐步达到当年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另一方面,各地要探索试点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逐步建立符合基层实际、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测查评价体系,努力达到人岗相适、各展所长。

  政策规定,今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内,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工作;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临时抽调。办理录用手续时,新录用的公务员应与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乡镇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和权责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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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项倾斜措施

  ●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层次,最低可到高中或中专毕业;

  ●适当放宽专业限制,可不限专业或仅限专业类别;

  ●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一般最高不超过40周岁;

  ●不限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

  ●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设置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在报考职位所在县的人员招考。

编辑: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