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11.02.2015  12:58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5年6月30日未参加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将会对它们的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为有效提高企业年报率,确保企业应报尽报,鹤壁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六项措施,积极推进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月2日,全市共有4729户企业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了2013年度报告,企业年报率达54.58%,位居全省首位,高出全省平均数16.22个百分点;共有934户企业公示了3242条即时信息。

  一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公告,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企业年报工作提示,向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年报公示相关政策法规;二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手册》、上门指导等方式,指导市场主体正确填报年报公示信息;三是开通年报服务热线,专人接受咨询答疑,解答企业年报的热点问题;四是按照“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县、分局对未及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进行逐户通知;五是成立督导小组,深入各县、分局开展督促指导活动,重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年报工作有序推进;六是每周两次通报各县、分局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进度情况,形成压力,激发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