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推行四项制度强化商标印制企业监管

09.06.2014  17:19

      近日,郑州市工商局积极依托网格,通过推行四项制度强化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注册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推行亮照亮证亮制度的“三亮”公示制。在巩固商标印制企业落实证照管理规范化制度的基础上,将商标印制管理制度、企业守法承诺书等在印制企业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公示,接受执法机关、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推行网格化联系分包制度。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网格化责任分包机制,为辖区商标印制企业派驻工作人员,定期进驻各商标印制企业,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指导依法规范开展商标印制业务,检查企业联络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内部管理行为是否规范。

        三是推行保留业务痕迹的台帐档案管理制度。指导商标印制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地进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出入库登记、残次品销毁等台帐记录,收集整理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商标印制业务格式合同等资料,并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档案,留下业务痕迹记录。

        四是推行专项检查全程摸排制度。建立随机检查、交叉抽查的专项检查制度,实行“五必查”:印制模板必查、印制车间必查、产品仓库必查、财务记录必查、业务记录必查,确保印刷过程全程监管,严格控制违法印制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