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30.08.2017  01:11

豫人社函〔2017〕3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号)精神,我省分配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4个、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3名。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推荐工作要突出实绩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拟推荐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所在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做到名副其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推荐。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拟推荐对象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所在市县或单位的推荐资格,并停止该地区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活动的资格。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推荐工作要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尤其是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岗位上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含)单位和个人不参加推荐。先进工作者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全省统一掌握)。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
      三、坚持优中选优,实行差额评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限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推荐的先进工作者为处级干部的,需同时推荐一名其他工作人员。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单位务于9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科技厅人事处。推荐材料包括:《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事迹材料、公示材料等各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公示材料除外)。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文字精炼(1500字以内),采用第三人称,用A4纸打印。推荐材料要求事迹准确,手续齐全,加盖公章,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为加强对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推荐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人事处,负责日常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推荐评选工作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省公务员局联系人: 徐  丽
      联系电话:0371-69690219
      省科技厅联系人:彭涛
      联系电话:0371-86590676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511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附件:
      1、 河南省推荐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学技术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138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