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的通知

05.11.2014  17:59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相关社团组织: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荐第二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的通知》(豫人社职业〔2014〕69号)要求,决定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第二届中原技能大奖评选推荐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程序

1.申报。中原技能大奖由用人单位申报,并填写《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见附件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按照中原技能大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选拔推荐(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人员填写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4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申报无效。

2.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行业、企业推荐的第二届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进行评审,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后确定。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一式3份)

2.候选人事迹材料(2份);

3.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技术贡献,主要成果证明材料(1份);

4.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的推荐函及推荐表(1份);

5.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0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省内、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域中(省内、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市或县、省、国家)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①候选人事迹材料同时以两种格式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2000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500字以内;

②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Word格式发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2.证明材料要求。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或旁证材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以上证明材料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照片及音像材料要求。

(1)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大奖”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2)中原技能大奖候选人录像应真实地反映其近期工作、学习等情况,主要内容为候选人在本岗位工作的活动;企业领导对候选人的介绍和评价;企业职工代表对候选人的评价;候选人其他优秀事例等。

(3)录像片时间为3—5分钟,建议使用高清摄像机,录像片以分辨率720×576的mpeg2数据格式刻录在DVD光盘上申报。录像片头应有候选人姓名、录制时间、录制单位字幕,保留2秒钟。录像片要求成像清晰,色彩还原正确,解说无杂音;片中应有候选人同期声(长10—20秒);片中出现人员应有字幕提示其姓名、职务;如遇口音较重者应同时配有发言的中文字幕。

各有关部门要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开展评选相关工作,在组织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刘立军  张兵辉

联系电话:0371—65509860

附件:1.中原技能大奖申报表

2.中原技能大奖推荐汇总表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