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

18.09.2016  15:07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和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我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日前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并于9月1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是在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鼓励支持人才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要求,进一步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和专业学术交流,实现国际协同创新,全面加强基础学科、国际前沿、薄弱和空白学科建设,造就培养人才,提升教育科研领域国际软实力、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我省制定的《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这一政策精神。
      今后,我省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活动将会更加便利、快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