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换发新版记者证 对无证者可拒绝受访并举报

23.08.2014  14:11
个人照片下面是二维码,用智能手机扫描可核验记者身份真伪。

  记者高鸿鹏文白周峰摄影       

  核心提示|从今年7月15日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开始启动了在全国统一换发2014版新版记者证工作。8月22日,记者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召开的2014年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省新版记者证换发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全省新闻记者很快就要持新版记者证开展新闻采访工作。

  这次新版记者证有哪些特点?哪些人可以申领?如何辨别假记者证?在昨天的会议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夏炎,对新版记者证的换发与管理进行详细解读。

   新版记者证封皮为深蓝色改变

  2009版旧版新闻记者证封皮颜色为咖啡色,2014新版新闻记者证采用深蓝色封皮,长107毫米,宽77毫米,封面嵌有亮银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新闻记者证”中英文字样,整体显得沉稳庄重,外观设计充分体现国家证件的庄严感。

  本次换发范围主要是两类采编人员:一是目前持有2009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二是已经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的采编人员。包括全省新闻性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教育电视台、中央新闻报刊单位驻豫记者站(分社)等单位的采编人员。

   新证换发工作10月底前完成期限

  据介绍,记者证换发工作,实际上就是重新申报、重新审核、重新领取的过程,要在本单位报纸、期刊或者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且还要在网上通过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认定,并不是拿着老证直接领新证。全省新版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将于10月31日前全部结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通过中国记者网统一注销未换发的新闻记者证,旧版新闻记者证将全部作废。所有新闻记者申领了新版记者证后,均需将旧证交回各新闻机构,收回后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统一销毁。

  4种方式查验记者证真伪识别

  1.网络查询

  登录“中国记者网”,网站首页有新闻记者证查询栏目,在对话框中输入单位名称、记者姓名和验证码即可查询,如果输入的是有效信息,将会显示记者的单位、姓名、照片、性别、统一编号和新闻记者证样证及年检标签等详细信息,说明所查询的人是记者。如果查询的是无效证件,则会显示“没有找到您想要查询的内容……”等字样,说明所查询的人不是记者。

   2.短信查询

  全国移动手机用户编辑短信“CXXM记者姓名#单位名称”发送到10660840(查询全国新闻记者证),或发送记者姓名或记者证号到106573095999(查询省内新闻记者证),如果能收到包括记者姓名、性别、单位、统一编号、状态等在内的新闻记者证基本信息的即为真记者。

  3.二维码查询

  记者证信息页在照片下方首次使用了二维码设计,每个二维码包含有记者的职务身份信息,使用智能手机扫描即可核验记者身份真伪。

  4.电话查询

  社会各界群众可直接打电话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新闻记者证核发办公室查询,查询电话:010-83138953,由工作人员查询后告知。

  如果发现持有假证采访的问题,应该及时向当地新闻出版部门举报,对于以假证搞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注意保存证据的同时,可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

  新版记者证用20多种技术防伪防伪

  2014版新闻记者证中使用了20多种防伪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版纹防伪:采用了彩虹底纹、浮雕底纹、凹印潜影(记者证信息页还使用了凹印潜影技术,用手触摸有墨层厚度形成的楞线感觉,从45度角观看可见“SAPPRFT”标识)、微缩文字暗记、无色光谱彩色印刷技术(记者证年检页首次采用无色光谱彩色印刷技术,使用了天坛、钓鱼岛、红其拉普、西沙群岛、北极哨所五张摄影记者拍摄的照片)等;2.纸张防伪:120克个性化的防伪全埋安全线水印纸;3.防伪油墨:光折射幻彩油墨、紫外荧光油墨、黑色红外透视油墨、红外激发荧光油墨、特征光谱油墨等防伪技术;4.防伪装订线:紫外荧光防伪装订线;5.激光多页打孔编码:记者证内页首次采用激光多页打孔编码技术,对每一本记者证进行编码,一本一号无一重复。

  限制特约、兼职记者不能申领记者证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人员不得申领新闻记者证:

  (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

  (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管理对无证者,可以拒绝受访并举报

  未持证采访的违规现象确实存在,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媒体发行、经营人员违规从事采访活动,对此国家明令禁止,省新闻出版局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格管理。另一种情况是个别媒体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为新闻采编人员申领记者证,这不利于保护记者及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将进一步完善新闻记者证管理措施,继续坚持持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要求,规范新闻采访秩序,维护新闻机构、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制的采访证、工作证、介绍信一律不得作为新闻采访的凭证,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采访,并可以向省新闻出版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