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熊孩子”一周连划2次邻居车 损失7500元

04.12.2015  16:05

调皮娃划邻居车坑了法定监护人

身边的事儿

调皮是孩子们的天性,可对于小王来说,孩子的天性给他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今年6月5日,新乡的小王发现,邻居王大爷家4岁的外甥女玲玲带着妹妹拿硬物对自己的爱车进行刮划,小王将她们赶走后找王大爷协商损失赔偿事宜,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小王在四天后报警,但是双方仍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周后,小王再次发现车上多出了几道划痕,一查监控,他发现又是调皮的玲玲干的事儿。看着爱车伤痕累累,小王欲哭无泪。再次找王大爷协商未果后,小王一纸诉状将玲玲、玲玲的爸爸和王大爷三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请求被告判令支付车辆维修费6500元,误工费及其他费用1000元。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小王考虑到自己与王大爷做了多年的邻居,为了化解双方矛盾,自愿将汽车维修费减少到2650元。

结果

新乡市牧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被告王大爷谈话录音显示其知悉认可玲玲划车一事;提供的监控录像显示玲玲在其车辆引擎盖

上摩擦。根据民事诉讼的优势证据原则,原告提交的录音和监控录像能够证明其车辆系玲玲划伤。鉴于玲玲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大爷的儿子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牧野区法院依法判决玲玲的爸爸作为其法定监护人赔偿小王车辆损失265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穆黎明通讯员李九宾刘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