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风玻璃“指认”嫌疑人!民警抓住交通肇事者

08.11.2018  14:48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王琛瑶 通讯员 易馨 毋晓泽

“110,110,快打110!”10月29日晚,三门峡灵宝市尹庄镇岳渡村公路边,刺耳的刹车声紧急响起,“砰”的一声,一个身影倒在路边。临近的商店里,几位群众闻声跑出,发现本村闫某某躺在路边,已无知觉。

灵宝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除了地面上留下的两道长长地刹车痕迹,别无其他线索。

在走访过程中,一位村民回忆起,“面包车的车牌号似乎是‘豫M51061’!”民警立即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豫M51061车辆虽然是面包车,但已经报废,线索中断。与此同时,医院传来消息,闫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我们只想尽快抓住嫌疑人,想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灵宝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韩文艺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之后,他们又试着查询了“陕M51061”、“晋M51061”等车牌,终于有了新进展。

“晋M51061”是一辆面包车,民警反复查看沿线监控视频后,发现肇事车辆和此车特征大致相符。

11月2日,民警找到了面包车现任车主关某。面对民警的询问,关某某一开始拒不承认。后经勘验,面包车的挡风玻璃是刚换的,车辆引擎盖上有明显的碰撞痕迹。面对确凿证据,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10月29日晚,他驾驶面包车行驶至灵朱公路岳渡村时,被对面车辆的大灯闪了眼睛,发现自己撞到路边的行人后,驾车逃窜。为逃避追究,他当晚将车开到尹庄镇浊峪村一个建筑工地上,更换了挡风玻璃。

当日,关某某对交通肇事现场和更换前挡风玻璃地点进行指认,随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5日上午,受害者闫某某家属为表示感谢,专程为灵宝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送来一面锦旗。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