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省局领导到焦作市工商局调研指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5.05.2016  11:44

      为深入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建设,推进执法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及时了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在贯彻落实和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地开展立法后评估,5月1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为民带领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处长王铁军,法规司执法监督处主任科员王月东等一行3人,在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生云、省局法规处负责人田文才、副处长莫云芳的陪同下,对焦作市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对该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尤其是执法监督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

  调研组一行视察了市局12315指挥中心、广告监测中心、信息中心和修武县工商局云台山工商分局,组织召开了由市局党组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基层人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会议听取了焦作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勇作的工作汇报,并现场交流互动。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针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与国家局、省局相关领导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交流,提出了大量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

  雷生云副局长作了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焦作市工商局在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对近年来焦作市工商系统在依法行政、法治工商建设以及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对下一步执法监督工作,他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执法监督对推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依法行政是工商工作的生命线,工商部门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在这条生命线之上才有价值,才能生存,离开了依法行政,工作工作就寸步难行,而要实现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的执法监督须臾不可缺少,这个内部的执法监督,主要是在法制机构对具体行政行为在不同层面不同阶段的监督,当然也不仅仅限于这一个方面。工商系统内部的法制监督沟通最为便捷,成本最低,是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就已经实施的监督,这对工商部门保证依法行政,保证各项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准确意义重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二要主动接受执法监督。要把接受执法监督养成一种自觉,养成一种程序,通过执法监督来进一步为工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规范、合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三要改进执法监督。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职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争取在法制机构审核监督后的案件不出问题。最后,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机构特别是执法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的执法监督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两个方面,要充分沟通理解,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把具体行政行为执行下去。

 

座谈会现场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生云就工商部门加强改进法制工作作重要讲话

  焦作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勇在座谈中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