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招标投标文件拟保留目录的公示

21.07.2016  23:1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号)和《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通知》(豫发改法规[2015]1635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初步完成了我省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审核工作。清理工作期间,共收到各省辖市、直管县、省直有关部门清理报送文件391件。

经初步审核,全省共保留83件,其中:省直有关部门保留文件38件,省辖市、直管县保留文件45件。现将拟保留文件目录予以公示。凡未列入公示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依据。

如对拟保留文件目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书信、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署真实姓名、电话和所在单位。公示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法规处  董振华,0371-69691437

传      真:0371-696914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省发展改革委    法规处

邮政编码:450018

 

附件:河南省招标投标文件拟保留目录 

 

附件下载: 河南省招标投标文件拟保留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