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审批指南

26.08.2014  17:32

河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审批指南

 

一、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审批

性质:行政审批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细则

三、受理条件

符合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条件。

四、申请材料

(一)培训机构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

(二)河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申请表3份;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

(四)教学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

(五)教学场所平面图3份;

(六)教学设备清单3份;

(七)教学人员准教证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

(八)主要从业人员花名册3份;

(九)组织管理制度3份;

(十)生源预测情况3份。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辖市农机局。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省农机局申请复核。

(二)初审。省辖市农机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签署具体意见后报送省农机局审批。

(三)现场评审、审批。省农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指派3名以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农机局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省农机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七、收费情况:不收费

八、办理机构: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九、办理地址:郑州市政七街31号

十、联系人:白云利  0371-6594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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