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22名儿童罪犯郑州伏法买家被判刑 案件曾被挂牌督办

30.01.2016  11:34

  □记者 韩景玮

  本报讯 从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伙同他人从云南文山收买22名儿童,运送到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售卖给他人。1月29日,记者从郑州中院了解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已对拐卖22名儿童的罪犯谭永志依法执行死刑。该案曾被公安部列为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为近几年来我省涉案人员最多,被拐卖儿童数量最大的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谭永志等人5年拐卖妇女儿童30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谭永志等37名被告人自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先后从越南、云南省文山州向河南省、河北省、山东省等地贩卖妇女、儿童及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共计26起30人,其中,谭永志参与拐卖22名儿童。上述儿童的亲生父母至今未查找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永志、黄玉琴等22名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谭永志等被告人形成了相对稳定、分工明确的买卖妇女、儿童一条龙团伙,极大地损害了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严重侵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及人格尊严,破坏家庭和谐及社会稳定,影响恶劣,依法应予严惩,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判处主犯谭永志死刑;判处黄玉琴、吴小堂等8名主犯无期徒刑及10至15年有期徒刑。

   罪行极其严重的谭永志已被执行死刑

  谭永志积极预谋,主动联系云南等地的人贩子,收买婴儿并四处寻找买主,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最为突出,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被第一、二审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已对拐卖22名儿童的罪犯谭永志依法执行死刑。罪犯谭永志长期从事拐卖儿童勾当,拐卖数量特别大,罪行极其严重,对谭永志依法判处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儿童合法权益的大力保护,将有力震慑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