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只给儿子不给出嫁闺女?郑州这家人对簿公堂

10.04.2020  17:2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

拆迁款,到底应该咋分配?清官也断家务事!9日,记者获悉,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打“亲情牌”,一起母女、姐弟间因拆迁补偿款引发的纠纷画上句号。

【案情】拆迁款只给儿子不给出嫁闺女?一家人对簿公堂

2015年12月,毛某母亲与所在村庄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了一定的征收补偿利益。而此前,毛某的父亲已经过世,毛某与大姐已各自结婚后离家,只有弟弟与弟媳与母亲同住。然而随着拆迁款的分配,矛盾也就来了。毛某及其大姐认为,母亲有些偏心,只把拆迁款分给了弟弟,矛盾的种子就此埋下。家里屡次为钱、房子的问题开家庭会议,几个回合下来,没有一点进展,随后更是因此发生了争吵,导致原本其乐融融的一家人陷入“冷战”状态。

2019年11月,毛某及其大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母亲及弟弟、弟媳返还4年的过渡补助费用和生活补助费。后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三被告返还原告毛某及其大姐过渡费和生活补助费共计112000元。由于判决生效后,毛某的母亲、弟弟及弟媳并未履行,2020年3月,毛某及其大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纠纷,若强制执行,一方面,可能会加深毛某一家人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毛某母亲已经年过花甲,且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执行后仍需要子女的陪伴与照顾,因此,其并未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力争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由于正处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多次通过打电话、微信群聊等方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沟通。

4月8日,双方当事人终于在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此次执行,不仅了结了这笔债务,而且还解开了母女、姐弟之间的思想“疙瘩”,化解了多年来的积怨。

【提醒】勿让拆迁款“拆断”亲情

执行法官随后提醒,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其所处理的因拆迁所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其中因拆迁款法分配所引发的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类型,且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兄弟姊妹、父母子女之间,也有一些丈夫和妻子因为拆迁款分配问题而一言不合闹离婚,甚至一方拿到拆迁款以后离家出走“玩失踪”,而这种情形往往会让亲情“很受伤”。

为此他提醒广大市民,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提醒家庭成员之间在处理拆迁利益分配等相关纠纷时,不仅要守法守约,更要顾及骨肉亲情,如就利益分配产生分歧,可通过家庭会议等方式进行积极协商,特别是老年人应慎重决定,切勿盲目授权,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子女也应给予老人更多的关爱和尊重,合理安排好老人今后的生活,使操劳了大半生的亲人能够老有所居,安享晚年。

此外,如果在分配过程中,发现自己利益受损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做到事前预防,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千万勿让拆迁款“拆断”了彼此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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