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和财政部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2〕95号)文件要求,省局决定对我省2014年7月至11月期间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对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将本市及所属县(市、区)和本县(市)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进行审查、汇总后,于2014年11月20日前上报到省安全监管局,由省局审核后实施奖励。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局机关各处室对直接受理办理并查实需要奖励的,请于11月15日前提出奖励名单,加盖公章后转事故调查处汇总。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格式认真组织填写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审批表和汇总表,同时填写奖励对象身份证号码。
三、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审批表和汇总表,从河南省安全生产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通知公告栏”下载,奖励审批表和汇总表应加盖各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公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报送或邮寄至省局事故调查处,其中,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938552001@163.com
联系人:姚京新 13938552001 0371-65919808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与政一街交叉口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709房间
邮 编:450003
附件:1、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审批表
2、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汇总表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