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电商”诓走20亿元 听信年回报率137.5%

24.07.2015  19:56

  上半年,全省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175起。其中,“利剑2号”行动破案35起,涉案金额约40亿元。

  当心,所谓“投资跨境电商”有可能是非法集资!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利剑2号”行动发布会。记者了解到,最新的非法集资作案手法已经涉及互联网创新项目,“跨境电商”成为诱饵。为引诱投资者,非法集资公司甚至不惜花巨资请知名经济学家,举办“高大上”的经济论坛,打着“互联网+”的幌子进行游说。与此同时,参与人群也由中老年群众向多元化发展,甚至一些中小企业主也受骗上当。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栋

  通讯员曾祥龙、王旌

  2015年6月,广东警方成功侦破珠海某上品互联网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精准抓获主犯的同时,查冻涉案资金逾5.42亿元。据警方调查得知,该公司的“经营网络项目获高额利润”只是一个幌子,实质是非法集资。

  幌子:投资“跨境电商”项目

  办案民警介绍,该公司有线上的网上商城和线下的实体经营店铺,号称主要从事进口食品的经营,看上去是最火热时髦的“跨境电商”,经营质优价廉的进口商品以获得高增长。该公司引诱社会不特定群众,与其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和网站会员。

  办案人员侦查发现,该公司并没有海外进口的渠道,其所谓的“进口商品”有的是从跨境工业区买来的,有的是从其他店买来的,从会员的投资款里扣一部分强制销售。同时,其线下的实体店规模非常有限,只有成都一家,“还一直亏损。”

  诱饵:请经济学家举办论坛

  为了引诱投资者,自2014年6月至案发,该公司隔1~2个月就会召开1次投资推介会或者经济论坛,花巨资邀请会员前来参与,住五星级酒店,请知名经济学家举办讲座。

  在论坛上,该公司会吹嘘自己公司的实力,打着“互联网+”跨境电商的概念进行游说,讲具体的投资项目,引诱会员上钩。

  吹嘘:年回报率137.5%

  为了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真相,该公司注册了多家子公司,然后以不同名义与会员签订合同。

  比如,该公司为了逃避打击,先与投资者签订一个加盟网店的投资合同,让投资者从公司租一个网店,投资2年,声称可以获得75%本金返还。然后,再以珠海某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投资人签订利用所加盟的网店推广业务的合同,由该公司再来租客户的网店,进行返利,2年为期,声称可返还2倍本金的利润。

  通过这两份合同承诺,该公司向客户吹嘘最后的年化回报率可高达137.5%。

  受害:6000多人被骗

  据悉,该案涉及全国多省份6000多人约20亿元,其中北京、成都的受骗者较多,被骗的以中等收入者居多,甚至包括一些中小企业的老板,许多人最后血本无归。

  省公安厅经侦局根据相关线索,迅速理清涉案公司全国架构和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角色,全面分析资金账户后,及时启动防逃、控赃机制。今年6月5日晚在北京成功抓获主犯李某增。随后,在北京、广州、珠海3地同时展开破案行动,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3名。查冻涉案资金逾5.42亿元,查获1万余份合同等关键证据。

  挪用:钱拿去买理财产品了

  办案民警介绍,非法集资的资金,除了一部分用于给客户许诺的高额利息返还外,主要的资金被老板用来购买理财产品了。

  此外,还有一部分资金用于组织各种高端的经济论坛、酒店、请专家等,“每一次推介会或者经济论坛花费都在几百上千万元,参与会议的会员吃住都免费”。

  以前专骗老人现在啥人都盯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介绍,近期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出新特点:比如参与人群由中老年群众向多元化发展;从以往的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为主,变成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群众,甚至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众。

  同时,犯罪团伙出现集团化、专业化特点。有的涉案公司聘请专业运作团队,组成专门队伍虚构、包装投资项目,介绍、游说、引诱群众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该团队根据当天收到的款项,即时按三七至五五比例分成,群众投资款项迅速被犯罪团伙成员层层瓜分。

  涉案领域由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蔓延。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矿产资源、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但近年已波及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或领域。

  此外,犯罪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所谓高科技、互联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

  听到“高利润”要长个心眼

  老百姓该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呢?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警官给出了三招。

  高利有陷阱:要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利率超过国家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0%,超高投资回报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嫌疑。

  存疑多查询:通过查询政府网站,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该公司就存在疑点。

  亲友勤沟通:对于陌生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问询、商量,审慎决策,防止上当受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不是属于非法集资,除了以上的建议,老百姓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咨询,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作决定。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公司或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骗你,是有剧本的!

  非法集资跟电信诈骗一样,都有自己的工作手册和内部培训教程,称之为“话术”,也是业务员在“游说”投资者时的“剧本”,目的是让你“心服口服”地钻进陷阱。

  投资者:你们为什么专找老年人投资啊?

  非法集资公司:只要有眼光有条件的人都可以成为我们的合作伙伴,我们这里有很多年轻的合作伙伴,只是现在他们要上班。人生百岁不是梦,你们在我眼中顶多就是中年人,还有大把青春。其实,你们比年轻人更有眼光,因为你们社会经验丰富,考虑慎重。

  投资者:我考虑考虑。

  非法集资公司:考虑个啥?合作时间只是一年,不是十年,是短期借款,你想合作两年,对方还不干呢。这个项目,利息比银行高,可以抵消通货膨胀,又有银行的安全性和保障性。这样好的一个机会,不是轻易能遇上的。来,我帮你填,你看我们合作几万元比较合适呢?

  投资者:我要和家人商量一下。

  非法集资公司:商量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你今天来我们这里全程参与,聆听了这个合作会议,你都有疑难问题,回去之后,你问一个不了解、不清楚的人,对方可能比你更疑惑,怎能给你一个正确的合作建议呢?

  所以我感觉,在这里能够做决定的不是别人,是你自己,因为只有你自己才比别人更了解这个项目。

  投资者:我没有钱。

  非法集资公司:由于你没钱,才一定要把握这样的机会,因为这个合作项目是让你赚大钱的。如果你是大富翁,把钱放银行,一年才拿3%的利息,和我们合作,你一年可以拿到18%的利息,你比富翁多赚了6倍,和我们合作,你就有机会成为有钱人。

  投资者:有没有安全性、保障性?

  非法集资公司:哦!原来你所担心的也正是我所担心的,我也想选择一个长命百岁的企业,伴随着我个人的发展,所以我进来这个公司的时候,也是很震惊。但是我个人认为这个公司与众不同,这个企业成立仅几年就可以达到这样一个规模,实在不简单。现在在进行三期工程,完成后估计年盈利达到3~5亿元,你说这么大一个企业,没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能发展得这么好吗?今天能够有这么一个机会,是个缘分,也是一个机会。

  投资者:我怕把钱投进去拿不了本金和利息。

  非法集资公司:我们这么大一个企业,如果客户投进来的钱不能按期拿到利息和本金,你说他们会不会报警?我们还能不能顺利地营业呢?显然不可能的啊!在我们这里合作,利息都是可以按期按时拿到的,绝对不会拖客户一天的利息。现在我们已经营一年多了,本金到期都随时可以拿走,如果你想继续合作,就必须要续约。

  投资者:别的公司给的利息比你们高。

  非法集资公司:哇,你真勇敢!你今天还有这个本金拿,太幸运了,在我身边,很多的朋友都血本无归,多少高利贷害得别人家破人亡。现在我们不一样,我们要求的是长远、稳定、安全,当你的利息超过企业的利润回报,已经失去了保障和安全性了,我们公司是在合理的利润里给予你的,你和我们合作就两个字:放心!

  非法集资

  常见七招

  聚众游说投资——在市区重点区域派发传单,以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与投资者签订《商品购销合同》等,许诺20%至30%的高额年化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开公司诱投资——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

  开酒店分收益——利用投资连锁酒店,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以此进行非法集资。

  诱你加盟网店——利用O2O(线上、线下一体化)互联网创新项目,声称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网络借贷融资——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募集的资金用于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以赚取利差。

  投资基金公司集资——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实施非法集资。

  办银行业务为由集资——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身份,以帮客户办理“打资金流水”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