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通知

02.03.2015  20:04
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需要,现将ZFCG-G2015003号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第二部分货物需求及其它要求中其它要求由原来的“5、中标人在中标后5天内向采购单位提供所招货物产品的合格样品一套,由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对样品进行检验及破环性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从中标货物中抽取交由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验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样品不齐全、样品没有全部合格的、超出期限提供样品,取消其中标资格。然后按评标结果依次类推,检验方法同上。采购单位将对合格样品进行封存,供货时所提供货物与所封存样品不一致或低于所封存样品标准时,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变更为:“5、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货物需求中序号1嵌入式高清录播导播系统及主机、序号2图像跟踪系统及主机、序号3云台一体化高清摄像机、序号4多媒体触控一体机、序号16服务器及资源管理系统等设备进行现场演示,未演示及演示不合格者均为无效投标。”。
二、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由原来的“15.4.3银行户名: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户银行:许昌银行祥瑞支行,银行账号:8022014000000000801)。”变更为“银行户名: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祥瑞支行,银行账号:8022014000000000801)。”。
三、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由原来的“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变更为“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