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鄢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鄢陵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LCG201501003。
2.2、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鄢陵县人民路西段,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消防水池水泵站和中央空调机房土建及安装。
2.3、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2.4、质量目标:合格。
2.5、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2.6、工程性质:新建。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鄢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
二标段:鄢陵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消防水池水泵站土建及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但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但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3日至 2015年1月 2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到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翠柳路南路西)现场报名。(鄢陵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
联系电话:0374-7332167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如有)留存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2月3日~2015 年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5.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和《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鄢陵县公安局
邮 编: 461200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8839901368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 编: 461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4-2096616 18137469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