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已按规定清理

25.10.2014  10:37

河南省科技厅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已解决 借厅属单位的车已全部清退

以后科技项目问题严重 将被叫停

昨天,河南省纪委网站通报了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的情况,省科技厅对于厅机关因车况严重老化、借用厅属单位的车辆,已全部清退;对于厅领导办公用房有面积超标准的问题,已经按照规定清理到位。

领导办公用房

面积超标准问题已解决

7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科技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省科技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和要求。

对于厅领导办公用房有面积超标准的问题,已经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清理到位,并通过了省委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小组的验收。

对于厅机关因车况严重老化、借用厅属单位的车辆,已全部予以清退,已退休的一位副厅级干部占用企业的车辆也已退还。

处级干部任职满5年轮岗交流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出了具体性和程序性规定,规定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原则上要轮岗交流。

目前,已经完成了厅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和正处级领导职位的补充调整,下一步进行其他职位干部的轮岗交流和补充调整。

对于厅属单位个别领导存在因单位改制工作、超龄未办退休手续问题,省器材供应中心(公司)原经理的退休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科技项目问题严重将暂停项目实施

对于经费数量较大的项目实行合同管理,重大项目经费实行一次审定、分期安排,根据项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成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暂停项目实施。

对项目实施绩效突出、科研取得重大进展或取得突出成果和显著效益的予以表彰或奖励;对于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项目撤销、中止或未按合同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批评,并视情况在一定时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报。

此外,对整改情况接受监督。联系方式:0371-65908600;邮政信箱: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厅;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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