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受表彰

08.05.2014  11:32

  5月7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省委省政府刚刚下发《关于表彰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决定》,决定授予魏世忠等50名同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杞县人民检察院等19个单位“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省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服务大局,无私奉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组织开展了评选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程序,通过网络投票、召开初评会等方式优中选优。最终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终评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唱票,评选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此次受到表彰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大部分是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他们有扎根山区,兢兢业业的公安民警;有汗洒黄土,服务“三农”的农艺师;有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信访干部等。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涵盖了公安、农业、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各级机关单位。(记者 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