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增11家省级高新区 国家高新区“后备军”扩军

13.07.2016  10:36

  近日,省政府批准新设立了郑州金水、开封、漯河沙澧、商丘、驻马店、中牟、通许、汤阴、虞城、郸城、长垣11家省级高新区。至此,我省高新区总数达到32家,其中国家高新区7家,高新区布局更加合理,国家高新区后备队伍更加壮大。

   增量”是为“提质”做准备

  一次增加11家,占我省高新区总数的三分之一强,这仅仅是“”的增加吗?放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战略落户中原的大背景下看,这次“扩军”,更多是在为“”的提升做准备。

  7月12日,记者在省科技厅采访了解到,我省高新区近年得到了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全省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据介绍,我省国家高新区总体发展情况稳中有升,郑州高新区在全国115个高新区中的综合排名上升至第12位;洛阳高新区居第20位,与上一年的位次持平。

  在我省成功创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过程中,郑州、洛阳、新乡三个国家级高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中,这三个国家高新区均定位为核心区。

  据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中心,加快优化区域创新布局。一是努力将示范区打造为全省创新增长极;二是积极创建国家高新区,发挥好国家高新区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加快建设省级高新区,在区域创新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后备军”可享受政策“红包

  省级高新区是国家高新区的“后备军”。近年来,我省国家高新区申报工作卓有成效,数量已达7家,纳入国家开发区目录的省级高新区已全部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因此国家高新区出现后备力量不足的情况。

  此次高新区“扩军”,一方面为创建国家高新区补充了后备力量;另一方面也优化了区域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强大引擎。

  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新增的11家省级高新区将会享受到财税、土地等方面的政策“红包”:

  在税收方面,各级财政用于扶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各类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向高新区适当倾斜。

  在项目用地方面,高新区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将作为重点保障对象。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工业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在平台建设方面,高新区均要建设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培育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大学科技园,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给予100万元的孵化资金扶持。(记者 尹江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