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向"执行难"宣战 18个地市法院院长立下军令状

17.05.2016  12:45

中原网讯(记者 张玉东) 昨日上午,“全省法院向执行难宣战誓师大会”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18个地市法院院长立下“军令状”,许下完不成任务自行辞职的承诺。同时,全省法院力争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我省执行难问题,通过曝光失信黑名单,让“老赖”寸步难行。

解决“执行难” 河南这样做

用两到三年时间

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了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我省法院工作实际,确立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

在两到三年时间内,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辖区超期执行案件超过5%

约谈执行局长、院长

强化全省三级法院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管理体制,中级法院统一管理辖区执行案件,打破行政区划设立执行分局,最大限度提高执行质效。

强化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对除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及小额标的案件外的其他案件,在充分尊重申请人选择权的基础上实行异地执行,特别是对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和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一律由异地法院执行。

对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逐案建立台账,逐案进行评查,逐案向上级法院报备。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一旦发现,一律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省法院要对辖区超期执行案件超过已受理案件比例5%的法院进行约谈,对执行局长、院长进行诫勉谈话。

实时监控执行案件流程

设立执行裁判庭

建设运行统一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进行实时监控,自动生成、公开相关流程信息,形成执行法院、上级法院、当事人对案件多位一体的监督功能。

落实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通过分段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实现分权制衡、互相监督;设立执行裁判庭,审理执行程序中涉及实体权利的重大事实和法律争议,形成审判权对执行权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在全省法院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坚决严肃查处。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确保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

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

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协调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检察等机关联合制定下发打击拒执犯罪文件,对此类案件快速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依法判决,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合力。

建立执行约谈机制,对存在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突出问题的下级法院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每年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对排名后3位的法院进行督导整改,对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法院,约谈院长并建议调整执行局长。

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执行裁判文书等依法及时公开。

对付“老赖”有狠招

在官方微博、微信、广场屏幕晒“老赖”信息

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纳入要求,被执行人为自然人、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被执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凡是不纳入的,必须报经省法院执行局长审批。

加大“赖账户”曝光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在官方微博、微信、晾晒在广场屏幕、张贴在单位住所,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

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信息,网上一查便知

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环节的协作配合,立案阶段要强化对当事人的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先予执行申请提示,诉讼调解注重提高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觉履行率,强化判后答疑制度,充分考虑裁判的可执行性。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建立专门台账,开辟绿色通道,形成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快速执行的常态化机制。

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核心,与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中原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土地、房产等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对接,完善对被执行人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车辆、证券、股权、房地产等信息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快速查找、控制。

入失信黑名单,出入境、高消费、招投标可能受限

贯彻落实中央19部委《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达成的联合惩戒合作协议,与公安、税务、工商、海关、交通等相关执行联动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执行联动措施,在出入境管理、高消费、行业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评定等多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

编辑:禹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