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贯彻执行矿产资源“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19.05.2015  13:00
       

        5月14日,三门峡市召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均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晓波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环资委主任钱随章主持。会议指出,三门峡市近年来高度重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在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稳步推进矿产权市场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新的突破,矿产经济支柱作用日益显现,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有力的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吕均平强调,开展矿产资源“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是对全市宣传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的一次检验,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做好执法检查的自觉性,及时研究和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二要科学策划,精心组织。要认真落实“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加强矿产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规范矿权管理,惩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矿产管理秩序。三要深入调研,求真务实。同时,要避免检查时兴师动众、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参与到执法检查活动中来,促进“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为三门峡市矿业经济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