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传统模式 选拔领导群众来做主

10.06.2015  16:54

2015年6月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分总则、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附则9章40条,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28日起施行。它的印发实施,对于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任职条件和资格中第四条要求领导人员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评价往往与其作风有关。作风好,能够亲身沉入基层,融入百姓生活,群众口碑就好、群众威信就高。反之,摆官威、跟群众板着脸瞪着眼、脱离群众,甚至以权谋私、鱼肉百姓,就会遭受群众唾骂,难以服众。一名合格的领导人员,就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实事,这样才不会辜负群众对他的期望,才能获得群众的拥护。

作为普通的行政工作人员,我们应该遵循为人民服务的准则,心系群众,而一名领导人员,更应该做到俯首甘为孺子牛,沉下身子去做群众所需之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直接将任职资格与群众威信挂钩,群众有权利决定谁来做领导人员,真正做到群众当家做主人。《规定》的推行,要求领导人员有一颗真正为群众着想的心和一双为人民踏实干事的双手,这样在群众中的威望和呼声才能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既给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提供了一个更规范性的要求,还打破了传统的规范,以群众威信力为任职标准,加强了群众话语权,选拔出真正为人民干实事,受群众拥护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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