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学区房鱼目混珠 律师提醒:购买或租住学区房需和开发商签订合同

21.08.2014  21:04

 

  “不靠谱”的学区房系列报道之二:房地产市场学区房鱼目混珠 律师提醒:购买或租住学区房需和开发商签订合同

 

  又到了一年的开学季,学区房以其无可比拟的优势使得不少家长想尽一切办法不惜重金或买或租。然而记者走访发现,房地产市场的学区房鱼目混珠,不少开发商打出学区房的招牌来招揽生意,导致一些消费者陷入消费陷阱。律师提醒:购买或者租住学区房,需和开发商签订合同,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请听报道:

 

 

 

  昨天我们报道了市民张女士为了孩子能在伊河路小学工人路分校上学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而购买了观澜小区的房子后却最终没能如愿以偿。今天记者走访市内多个楼盘发现, 像张女士这样为了孩子能上名校买学区房跑断腿儿的家长不在少数,在农业路某楼盘,市民孙先生就为了买学区房已经看了多家楼盘().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的开发商在销售楼盘的时候,承诺可以上的学校部分学校会在购房合同里有显示,有的学校在合同中并不能体现,高新区某楼盘销售顾问蒲金鼎()

  而一些开发商正如张女士所说的那样在销售楼盘的时候往往会误导消费者,说该楼盘附近有什么学校,会划片到什么学校,但并未和消费者签订相关的合同()

  除了新房,房屋租赁市场的学区房也成了家长们的香饽饽,沁河路某房屋中介公司何先生()

  众所周知,是不是学区房并不是开发商或者中介公司说了算,需要教育部门的统一界定,开发商正是摸透了孩子家长求学若渴的心理,以学区房为噱头大打促销牌。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