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涉毒案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千 庭审现场曝光

09.01.2015  15:02

房祖名

  1月9日上午9点半,房祖名涉毒案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前,成龙曾表示不要判缓刑。据悉东城区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听了庭审。经过9日上午的庭审,结果正式出炉。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房祖名)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房祖名主动向警方交代,家中卧室保险箱中有大麻117.72克,表示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容留柯姓明星(柯震东)3次,愿意自愿认罪。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祖明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现场,房祖名态度很好,当审判员问他如果认罪你将承担法律后果,你考虑清楚了么?他回答是的,我考虑清楚了。声音不高,但态度很好。

  房祖名最后陈述:我犯了法,应受到惩罚。我伤害了太多人。回到社会,一定不会再犯。我得到惩罚,不意味着我得到宽恕。在以后的行动中,希望用行动得到大家原谅。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房祖名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称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容留柯姓明星3次。“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间和洗手间”。还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晓楠(洛诗)吸毒,时间是2014年8月14日,地点为家里的洗手间。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18日,北京警方确认柯震东与房祖名因涉嫌吸毒被抓获,警方在其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

  2014年8月19日,央视《焦点访谈》在晚间则报道称,房祖名已有8年吸毒史,首次吸毒地点在荷兰;柯震东则有两年吸毒史,柯震东第一次吸毒正是在房祖名家中。

  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艺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2014年9月17日,房祖名北京同柯震东双双被捕后,双亲成龙及林凤娇亦未能探望;房祖名亦坦然承认已有8年毒龄。

  2014年12月3日,房祖名在狱中度过32岁生日,由于父母至今无法探视,母亲林凤娇只能通过律师传话,除了送上祝福,也希望他能在狱中好好反省,并表示自己和成龙仍会深爱他、支持他。

编辑:王静喆 联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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