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成“老赖”!合同22层交房成了27层 业主官司胜诉遇执行难
“购房合同上写着7号楼为‘地上22层’,交房时却为27层,导致交房手续难办、房本难产。”郑州市旭日龙园7号楼业主刘丽(化名)说,有同样遭遇的业主,小区内有不少,可如今赢了官司,判决应付的违约金却迟迟不能兑现,“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难事
合同楼宇22层,交房成了27层
2013年6月,刘丽购买了位于福禄东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附近的旭日龙园小区7号楼一户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当在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商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表,如开发商未能履约,将根据逾期天数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刘丽和业主们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上述承诺未被兑现,2014年5月,开发商河南金地置业有限公司与相关购房者签补充协议,以书面形式承认旭日龙园存在延期交房,并坦承有超出规划建设的情况:其中“2号楼原规划22层实际31层,3号楼原规划22层实际27层,5号楼原规划22层实际27层,7号楼原规划22层实际27层”。
协议中还承诺,开发商将在2014年7月1日之前完成五大主体验收工作,接通市政水电等工作,并按合同支付相关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购房者在相关主体验收完毕之前装修入住的,不影响领取违约金。
维权
官司胜诉,遭遇执行难
可是到了2014年7月,交房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旭日龙园小区业主林丹(化名)和很多业主选择了收房、入住,“我一共收到开发商支付的两笔共10个月的违约金,但后续再未支付,至今,交房手续也未完备,不动产证办理更是遥遥无期。”
2016年,林丹与多位购房者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关违约金。林丹拿出的法院判决书中称:虽然购房者实际上已经领取了房屋钥匙,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在此案中,开发商金地公司交付房屋的义务并未履行完毕,应当向购房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至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止。
上述判决要求金地公司向林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违约金共计十多万元(截止到2016年4月10日)。
7月19日,林丹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直到目前,相关交房手续仍未落实,法院判决开发商应支付的违约金也没有兑现。
陪办
开发商承认此事
但解决时限遥遥无期
7月19日上午,在上述小区7号楼顶层,刘丽指着27层的楼层号向河南商报记者吐槽,“购房合同上说我们楼栋‘地上22层’,现在盖到27层,多盖这几层改变了规划,才导致手续难办、房本难产。”
刘丽说,虽然自己入住新房已有多年,但迟迟拿不到房本、落不了户,想抵押、转卖房屋更是作难。
7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河南商报记者和几位业主来到金地公司寻求解释,当记者亮明身份说明来意时,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公司领导不在,也不方便提供联系方式,河南商报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后离开,但截至发稿,仍未接到相关回电解释。
河南商报记者以业主身份从小区物业处要到开发商曹姓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并以业主身份询问,他坦承,交房手续难产的确与超规划建设有关,“相关部门已对此作出处罚,但公司尚未缴纳罚款,后续手续办理时间无法确定。”
被问及法院判决的数十万相关违约金何时兑现时,他表示对此并不清楚。(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高瞻展 实习生 白雪莹 文/图)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