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观湖佳苑(公租房)一期项目室外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9.08.2014  16:39
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关于平顶山市石龙区观湖佳苑(公租房)一期项目室外工程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石龙区观湖佳苑(公租房)一期项目室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石龙区观湖佳苑(公租房)一期项目室外工程
2.2项目编号:ZYZB(P)-[2013]- 1206
2.3建设地点和规模:该项目位于昌茂大道以西、消防队以南、新汽车站以北的关庄水库上游地段平顶山市石龙区观湖佳苑(公租房)一期项目1#至30#楼(不含4#、14#、20#、24#楼)的室外道路、排水及配电工程。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整个阶段的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的正式人员(必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
3. 4外省、市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要求提供);
3. 5潜在投标企业应在开标前提供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若潜在投标人超过九家(不含九家),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少于或等于九家则进行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报名人于2014年8月 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正常的工作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和“第3款”规定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七楼)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下午 17:00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主任
联系电话:0375-72556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葛女士
电 话:0375-61866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次招标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