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地税局对2213户小微企业落实税收优惠近600万元

03.11.2014  20:07

今年以来,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多项优惠政策,特别是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营业税免征额由2万元调整到3万元,小微企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该局高度重视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截至10月30日,该局对2213户小型微利企业落实了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594万元,促进了小微企业的持续发展。

一是站位全局,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有效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决策部署,在税收工作实践中运用好税收经济杠杆,认真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支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全市各单位除了加强内部学习外,对外开展多渠道、多平台、多视角的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办税服务大厅公告、“12366”服务热线、税收宣传月等,加大税法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等,辅导和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营造政策舆论氛围。

三是优化服务,畅通办税渠道。简便办税程序,在9月份申报期对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模块进行锁定,畅通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的申报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清理以前的管理规定,要求各级地税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设定管理方式,也不得进行变相审批,不得要求小型微利企业额外报送报表资料。通过以上措施,使小微企业优惠面有了较大幅度上升。截止目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户数由原来的156户上升到2213户。

四是落实责任,构建考核体系。市局将该项工作列为日常工作管理,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同时,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查,跟踪监督,密切关注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确保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