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户农民承包土地种高粱 收获时却无人问津

14.11.2014  09:57

周口市淮阳县安岭镇部分农民在今年小麦收获之后,把土地租给淮阳县要发合作社种植高粱,约定高粱成熟后由河南三农公司统一收购,每亩地每年1000元的租金由三农公司承担。但是迟迟不来的收购、遥遥无期的土地租金让农民们犯了愁、作了难。据了解,安岭镇此次高粱种植面积为2687亩,涉及农户415户。□东方今报见习记者 李岩 摄影 张昆鹏

村支书称此事是个人私下租地

11月11日上午,记者首先来到淮阳县安岭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了解记者来意后告诉记者,张跃进副镇长下乡了,随后把张跃进的手机号提供给记者,让记者电话联系张副镇长。

在党政办公室东边一间办公室,记者见到几位行政村干部。一位自称是安岭镇柏树坟行政村支书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我们行政村也有几家种高粱的,但是这不是村里管的事,也不是乡里管的事,这是个人私下租地的事。先开始说的是一亩地1000元,最后按半季来收的,少给50元只给450元,只租半季。包地的人不守信用。我们行政村的问题解决得早一点,租地比较少。当时看情况不对,我就给村里说,也别等人家了,把地腾出来该种地种地,要是现在不腾出来,又耽误一季。从9日到11日高粱还没有收的,只是个别户。

记者随后驱车赶往柏树坟村。在柏树坟村,记者一下车,村民们便围了上来,你一言我一语地讲述着这次租地种高粱的事。一位自称张树斌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自己也是柏树坟村人,当时淮阳要发合作社来村里包地的时候,他以中间人的身份帮着要发合作社联系村民。

租地中间人自掏腰包付租金

要发合作社主要负责找地,中粮公司负责出肥料、高粱种子、打药钱。中粮公司不违约,要发也不违约。今年天气干旱,一看要赔钱,收购高粱的三农公司不想收了。”张树斌说。

原来,周口市淮阳县安岭镇部分农民在今年小麦收获之后,把土地租给淮阳县要发合作社种植高粱,约定高粱成熟后由河南三农公司统一收购,每亩地每年1000元的租金由三农公司承担。

我和要发合作社的负责人去郑州几趟了,一直没见到三农公司的老板,见到几个副总也一直在敷衍我们。三农公司不认账了,农民的租金都是我垫上的。”张树斌说。

据张树斌介绍,要发合作社社长找到他,让他在自己村里帮忙介绍村民把土地租过来,种植高粱,介绍一亩地给他15元。当时他想,都是乡里乡亲的,就答应了,和其他几个人一块帮着租了400亩地,其中自己村有四五户参与,土地有五六十亩。张树斌告诉记者,由于着手处理得比较早,目前柏树坟村的高粱都早已收过,小麦也已经种上了,不影响下季作物的生长。

未付租金 农民欲哭无泪

在张树斌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另外几个种植高粱的村庄。在路边的农田里,记者看到高粱已经收完,土地刚刚翻过,一辆满载着化肥的农用四轮车停在其中。

一位30岁左右的女子正准备施肥,该女子说:“本来想着把地租出去,可以轻松点,谁知道到最后一分钱都没见到。现在别人家的麦苗都快长到脚脖了,我们家的小麦还没种呢。今年天气干旱,三农公司曾找人给地里浇了几次水并说到最后连租金带人工费一起给我们,现在却不认账了。我们自己的钱要不过来,可是找人浇地的钱我们还得给。”该女子的丈夫对记者说:“我们老百姓就指望着这一亩三分地生活了,现在不仅租金收不过来,就连下季作物也受影响。

合同规定违约需赔偿

张树斌给记者提供了一份《高粱种植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显示,甲(河南森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淮阳县要发种植专业合作社)、丙(河南三农生态产业有限公司)三方自愿合作酿酒高粱种植、收购、加工、储运及销售贸易等业务。收购资金,由丙方承担,在高粱收割前一个月内,根据收割计划,按实际种植面积以每亩500元的土地流转金标准作为收购保证预付款,以后根据收购进度情况及时拨付。

在争议处理一栏中,对于执行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按照每亩300元的标准赔偿损失。

镇政府将帮农民维护权益

11月13日下午,记者拨打安岭镇副镇长张跃进电话,无法接通。

淮阳县要发合作社负责人王女士告诉记者:“三农公司一直没人出面解决此事。三农公司也没说不收高粱,但就是一直不给租金和其他费用。按照合同上的约定,他们三农公司的确违约了。

王女士给记者提供了河南三农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李总的电话号码,记者拨打此电话,亦提示无法接通。

据了解,对于此次事件中农户利益受到损害一事,安岭镇政府准备会同公检法等部门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农民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淮阳部分农民土地租金何时能要回一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