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16.10.2014  10:01

  10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全面查清可开垦土地、可复垦采矿用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并开展二次调查中“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调查,逐级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

  这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以县为统计单位,以二次调查和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全省国土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和资料信息,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等开发条件,调查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的宜耕性。

  同时,各地要以2009年二次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为基础,以二次调查中各省辖市报送的“不稳定耕地”面积作为参考,经实地核定类型、位置、范围、质量等级、利用状况等,进行上图入库形成“不稳定耕地”调查结果。对于在二次调查中增加的耕地,经实地核定位置、范围、质量等级等,形成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垦的新增加耕地面积调查结果,实现对这部分新增耕地的上图入库。

  据介绍,所谓“不稳定耕地”,就是指处于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范围内和受沙化、荒漠化等因素影响的耕地。

  上一轮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工作完成于2001年,十多年来我省耕地后备资源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摸清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对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 高长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