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11.10.2016  16:42

2017年,河南省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这意味着城乡居民求医问诊医保报销将不分城市和农村,今后,全省8000多万农村居民与1100万城镇居民一样平等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10月1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南启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制度整合。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并轨

据介绍,目前,我省基本医保制度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卫计部门管理。虽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如何整合?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即整合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简单地说,就是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

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旨在推进全民医保体系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

因此,本次制度整合重点突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衔接,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

省政府要求,加强整合前后的衔接,确保工作顺畅接续、有序过渡。确保群众基本医保待遇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制度运行平稳。

参保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

整合后,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筹资标准将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低于现有水平。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住院报销比例保持75%左右

新政执行后,我省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独立核算

全省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历年结余基金、风险金以及当期征缴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为方便参保人员,我省加快建立省、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尽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我省将推行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制定差别化的支付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明年全面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新政启动后,我省将改革支付方式,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及药品供应商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形成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此外,省政府还明确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时间推进表:10月底前,出台城乡居民医保的具体实施办法;今年底,完成城乡居民医保机构的整合、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工作;2017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