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3.03.2015  11:33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继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成功后再获此殊荣。

      三年来,我校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构建文明和谐校园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拓展创建平台为手段,以创新校园文化为动力,努力提升我校师生员工的道德文明素养,大力增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形成文明建设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精神文明大创建格局,为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与和谐良好的内外环境。

      这一荣誉的获得和工作成效的取得,是与我校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贯的重视,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分不开的。多年来,学校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统揽全局的重中之重工作,纳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形成了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全面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学校把量化管理手段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先后制定了《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河南大学文明标兵单位考评细则》等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精神文明建设档案建设,为创建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坚持以“大创建”工作理念为指导,以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为主线,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明确创建内容,先后开展了“聚人心,促创建,为母校百年华诞添彩”、“中国梦·河大梦·我的梦”和“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创建文明校园”等主题创建活动。学校还积极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帮扶共建、我们的节日、文明有礼培育、道德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诚信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节俭养德、网络文明传播等系列创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有效开展,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穿到了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际中,大大提高了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众性基础,全校形成了处处讲文明、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有效地带动了学校各单位及学校党建、思政、教学、科研、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工作,极大的促进了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

      “全国文明单位”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创建活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它是一项综合性的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对我校以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以后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巩固已经取得的创建成果,继续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品牌,创出特色,为我校实现“国内一流、区域引领、中原特色”的发展道路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