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起至月底单双号限行

04.12.2017  11:45

12月3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12月4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我市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应对空气污染实施限行

发布会上,市环保局通报,根据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研究,机动车已成为PM2.5的主要来源。其中郑州机动车占比约27%,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仅次于北京,明显高于天津、石家庄、济南、太原、西安等省会城市。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0万辆,并且每年以4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加上市区道路拥堵等原因,造成机动车污染日益突出,亟须解决。

为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会议精神,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具体限行时间及区域

限行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0时至2017年12月31日 24时。区域为东三环(原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根据《通告》,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6类车辆有不受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邮政(含快递)运输车、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查车、学校的校车;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6.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渐变绿色,由左至右第二位字母为“D”的微型、轻型纯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为黄绿双拼色,最后一位字母为“D”的中型、重型纯电动汽车。

有关部门提醒,不按规定上路将被交管部门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对闯禁行机动车,将被罚款100元,同时驾驶证一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