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漯河市成功创建“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
焦作市荣获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名单(税总函〔2017〕536号),焦作市被总局确定为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近年来,市国税局、地税局,精诚合作,统筹兼顾,狠抓落实,确保了总局《合作规范3.0版》中属于市、县级税务机关合作层级的44项合作事项得到有效落实,市国地地税合作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一是做好对接,确保合作规范落实。合作规范下发后,市国税局、地税局迅速研究制定了细化分解方案,明确了市、县级税务机关合作层级的44项合作事项的落实及县级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责任部门、具体任务、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推进计划和完成时限。在市局机关、稽查局、山阳区、武陟县等单位试点开展国地税干部挂职交流,推动双方资源共享,全市联合开展干部培训62次,原汁原味互鉴管理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山阳区、武陟县、沁阳市3个县级示范区,率先落实联合网上办税、移动和自助办税、信息共享、委托代证、风险管理与应对等创新合作事项,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国地税合作整体水平。
二是打好基础,促进合作事项提升。联合推行以“九统一、一推行”为标准的办税服务厅升级版建设,扩大和完善“全省通办”的业务5大类41个事项,全市11个办税服务厅通过共驻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共建、互设窗口等形式全部实现共享合作。今年以来,联合办理设立登记11328户、联合办理变更登记27624户、联合办理注销登记3699户;联合进驻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确认税款3688万元;协同管理非居民税收18户次,入库税款387万元;协同做好对外支付税务管理29户次,入库税款2398万元;联合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共查补入库税款1.27亿元。联合推进综合治税和涉税信息综合应用。全市国税、地税机关联合从45个部门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1300万条,双方共交换涉税数据22万条, 通过综合治税查补入库税款3.16亿元。联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评定A级1622户,D级453户,推出16条措施激励守信企业,通过“银税互动”累计帮助4789户小微企业和638户诚信纳税人获得信用贷款5.6亿元。
三是抓牢关键,破解合作痛点难点。突破性解决了数字证书互认和咨询热线共建问题,实现互认互联互通,打破共管纳税人网上申报、税务部门共建电子税务局等的安全壁垒和技术障碍。突破性解决了纳税人“两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问题,80%企业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财务报表采集实现同步报送。突破性实现了四位一体办税模式,联合开办公众平台、拓展网上联合办税服务功能、推进国地税CA证书一证通用、实现APP移动办税平台业务模块互通。
漯河市成功创建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公布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名单,漯河市被确定为全国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
今年以来,漯河市地税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主动对接市国税局,以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建设推动国地税合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升合作效率,努力实现国地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与市国税局的沟通联系,双方齐心协力,明确成功创建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这一中心目标。联合成立由国、地税双方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班子成员分口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国税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推进市级示范区建设。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夯实创建基础。国、地税双方结合漯河市情,认真谋划,联合制定《国地税合作实施意见》和《建设国地税合作市级示范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制定时间表,划定路线图,列出工作台账,细化责任分解,确定国税、地税双方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积极推进,主动作为,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力确保市级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突出合作重点、展示创新亮点。把税收业务合作和国地税信息共享作为展示的重点,充分展示省局明确的十项重点工作的合作成果,突出省局关注的合作重点和创新合作项目。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合作亮点,打造独具特色的国地税合作品牌,深度挖掘开通全省首台国地税联合办税自助终端、打造“说文解税”栏目实现涉税事项一单告知、联合升级“三方协议”实现“四方协议一站谈签”等创新性合作亮点。
四是狠抓任务落实,加快推进速度。在时间紧、任务重情况下,国、地税双方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倒排工期推进任务落实。坚持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每月召开工作组组长碰头会,沟通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联合对国地税合作事项进行操作测试,重点梳理“1112”窗口办税业务,编写操作指南,提升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多次联合组织观摩预演,按现场观摩流程进行演练,检查各项展示工作准备情况,查找漏洞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分管领导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实地督导合作事项落实情况,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基层单位补齐短板,全力做好国地税合作事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