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强化四项措施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

11.09.2015  07:41

为促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切实解决部分工作人员中有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坚持做到在治理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升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推动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各股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落实方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局监察室要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三、强化纠建并举,落实纠风责任。各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落实“管业务必管作风”,要强化问题导问,坚持纠建并举,健全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在治理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四、建立汇总,报告机制。各股室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告工作制度,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问题治理等情况报送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对突出问题综合分析,为深化专项治理提供依据。(浚县安全监管理局        闫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