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不堪忍受家暴 诉至法院要离婚

10.06.2014  22:43

王女士称自己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日前,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经过调解,二人同意离婚。

王女士今年33岁,北京市昌平区某村的一名农民。王女士起诉称:自己是一名精神病患者,2010年被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鉴定为精神残疾一级。虽患有疾病王女士仍在首都师范大学坚持读完了大学本科。2011年11月,王女士大学毕业后与丈夫韩某结婚,但是婚后经常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

王女士称自己不堪忍受丈夫的恐吓和折磨,婚后两人生活不到两个月,王女士便搬到娘家居住至今。在此期间,韩某并没有找过自己。王女士认为自己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起诉要求与韩某离婚。

经过开庭审理,韩某同意离婚。最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王女士和韩先生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处理。

责任编辑:张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