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监事培训班暨部门专家监事座谈会在京召开
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落实总社党组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落实王侠书记关于监事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9月28日-2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在京举办监事培训班暨部门专家监事座谈会。
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监事会的作用不断得到重视和发展。监事会机构普遍建立,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断发挥。总社监事会在总社党组的领导下,积极推动中发〔2015〕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对中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着力加强对社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同时不断探索加强对综合改革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调查研究,向党组、理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总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宋璇涛指出,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完善和落实好“三会”制度,特别是监事会制度,是完善民主监督,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保证供销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打造市场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的重要内容。当前,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监事会在履行职责、开展监督的过程中,在组织机构建设、监督机制、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制度建设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相互借鉴、学习。
宋璇涛强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监事会监督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需要。监事会作为总社监督机构,要根据中央和总社党组的要求,主动服务大局,开展监督,按照职能定位,找准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守住底线,有所作为。在工作中,一要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监督。监事会要解放思想,把勇于担当作为检验思想解放成果的重要标志,严格以章程为准则,做到守土有责;二要抓住重点,讲究方法会监督。监事会要坚持为农服务,把准根本方向,坚持实事求是,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破;三要苦练内功,提升素质能监督。监事会系统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监督履职的能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善于在调研中发现问题,把加强学习培训作为提高监督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四要打好基础,立足长远谋未来。加强中国特色合作经济理论研究,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会议期间,总社监事会副主任王韩民就如何开展监事会工作进行授课,各地监事会交流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监事会作用,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的途径、方法;介绍当前各地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实践情况;征求部门监事、专家监事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讨论“以管资本为主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的研究”课题。
各省、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及部门、专家监事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