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知

22.01.2017  23:41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总社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供销办发明电〔2017〕2号)和河南省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精神,现对做好全系统2017年特别是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巩固安全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李克强总理指示“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严防重大事故发生”。各地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始终把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把安全生产红线作为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作为守护生命安全的保护线,强化安全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和应急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和社有资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彻查隐患,取得实效。要重点对棉花、农资、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各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的经营服务场所进行隐患排查,严防重特大火灾、人员踩踏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施工。要做好节假日商品的安全供应,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进行食品卫生隐患排查,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通过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确保不留死角,无任何事故隐患。

三、突出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各地出台的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主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安全检查与督导工作,自觉加入当地政府主导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做好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禁限放管理列入201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纳入每年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库存烟花爆竹情况,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逐步消化库存问题,努力达到企业管理安全、禁限放政策有效落实、职工利益不受损失的多赢局面。要认真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营等各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漏一库、不漏一人。要加强对系统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完善购销合同,加强流向信息化管理,严禁批发经营非法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将积压的超标、过期等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要强化对系统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检查,严防零售网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严防零售网点超规模、超品种、超范围经营,严防零售网点人员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确保经营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四、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各地各单位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检、抽检、互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对事故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力求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施救科学,杜绝盲目施救导致的伤亡损失扩大。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