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庭审中应该反思的“快意”
这两天,法庭公开审判“快播”公司涉黄案一事,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围观。毕竟,作为当年备受热捧的“看片神器”,“快播”的命运还是牵动着不少“快播免费用户”的心的…
而随着庭审的展开,控方对快播看似“板上钉钉”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指控,却发生了神转折,在商业网站的直播平台上看到的直播中,面对辩方提出的大量技术问题和类比比喻,控方似乎一时无法等量齐观的进行反驳,控方的指控却被辩方各种“精彩”的反击,还勾起了段子手们的创作欲望,衍生出了无数异常逗比的段子。
庭审原本是件严肃的事,但当他遇上了快播,一句“做技术不可耻”却挠动了一些人的“快意”,这份快意看似合情,却不合理,更不合法,值得反思!
从过去这几天在商业直播平台上的庭审来看,很多IT界专业人士的一个直观感受是,控方确实有点不懂快播的技术,以为在快播的服务器里搜出了占比75%的淫秽资源,就可以提诉了。
于是,这才成就了快播一方“精彩”的反驳,被告和辩护人可以不断地通过将锅推到用户身上,说这些淫秽资源都是用户自己弄到服务器上的,并抛出“技术无罪”的说法,为自己辩白,为自己在网络上赢得了大量的同情甚至支持。
虽然技术没有感情,似乎没有立场,缺失辨别能力。但是技术是人开发的,人应当遵守法律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当自己开发的软件和技术存在有违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实时,应当承担责任并努力改进之,而不能用“技术的中立”作为自己免责的借口和放任自流的托词。
“做技术不可耻”?如果这种种“技术”成为了“可耻”的帮凶,却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中赚取了利益,那就是可耻的。
快播之所以能成为当年风靡一时的“看片神器”,绝不仅仅只是因为给用户提供了一个解码功能强大的流畅的播放器,更是因为它给众多想开设“视频网站”赚钱的网站站长们,提供了一套建站工具,令网站站长们几乎不需要什么前期投入,就可以通过这套工具轻松建立起一个视频网站,发布各种视频资源,从而令使用“快播播放器”的用户,通过快播特有的QVOD协议直接“点播”站长们发布在自己网站上的资源,从而为这些视频网站带来巨大的流量与收益。
当然,我们人性的欲望决定了,互联网上最受用户喜爱的可不是什么正能量电影,而是盗版影视剧或岛国淫秽影片。于是,很多视频网站的站长们纷纷将QVOD的建站工具用在了架设大量盗版和淫秽网站上。
结果,在快播出现后的几年里,网上涌现出通过QVOD架设的不良网站,可谓数不胜数。
因此,虽然今天很多人在拿“迅雷、百度网盘、115网盘、360云盘”这些服务器上同样拥有大量“淫秽资源”的IT公司,为快播辩护,认为官方选择性执法。但之所以那些公司安全,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迅雷和一众网盘运营者们,天天在清理“不良资源”,甚至封杀提供“不良资源”帐号,不让他们利用自己的技术和服务器——哪怕他们根本“管不过来”。
可快播呢?
其实,快播早就很清楚自己的“负面资产”。这不仅仅因为当时大量的淫秽网站都挂着快播的LOGO,各大论坛上早已把快播调侃为“A片神器”,更因为媒体也曾经多次报道过淫秽网站利用快播技术建站的严重情况。
所以,如果快播真心在乎自己的声誉,真心想避免政策和法律风险,早就应该对自己的“建站工具”和相配套的QVOD服务器做出重大的调整与改革,不让自己的技术,如此被不良网站滥用。
在2012年时,快播曾经推出了一个5.1版本的播放器,并在其中加入了一种屏蔽系统,令用户在播放来自不良网站的“视频”时,会弹出无法播放的提示。
可是,只要用户不升级5.1版的快播,或是下载其他的“永不升级”版,就可以用老版的快播,继续享受各大淫秽网站通过快播提供的“建站工具”而发布的视频资源了…
快播利用色情做大流量是铁的事实,就像迅雷最初借助盗版做大一样。只不过不知道节制,不及时洗白,不幸撞上了枪口。至于一些网友针对乐视举报进行抗议和抵制更无厘头,这种阴谋论没谱,乐视那时候自己还自顾不暇呢。再说,举报是法治社会任何人的基本权利。核心是,踩在灰区里发财的企业,真正站到法律面前,都是无力的。
快播案件,标志着互联网从野蛮生长到更多规制下发展,从无序走向有序,各种灰区在不断压缩。其中存在着程序、取证和法规等等诸多的不完美,但是,这些绝不可能成为王欣得以洗白的关键。这次庭审,几乎成了辩护律师精彩绝伦的一场表演,主人公王欣也屡屡显露智慧和机智。但是,如果是为了追求一时之快,为了制造轰动,塑造光辉形象,那么,结果可能是更悲催。
这种境况还做无罪辩护,甚至还想塑造成为英雄,那同样是把法律当作一种游戏了,无异于玩火。案件本身非常简单:以技术手段借助盗版和色情牟利该当何罪?!当下的第一任务:就是如何让王欣能够得到合理的判罚。远离这个问题本身和目标,人为地戏剧化和崇高化,既远离互联网精神,也背离法律精神。完全不顾当下形势,也不顾中国政治的现实环境,纯粹是追求一时之快,过把瘾找死。牺牲一个人,过瘾无数人?!
此外,这次案件审理中所表现的东西有几点值得反思
一、庭审直播是进步,但是公诉人面对这些新形式的涉嫌犯罪行为,显然缺乏必要、精准的知识储备。我们期待看到精彩的法庭辩论,但是我们更期待最精彩的辩词出自正义的一方,而不是来自狡辩者。
二、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和网络技术日益繁荣,会有很多新形式的技术游离于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在治理上带来一定的困难。面对这些新情况,除了要在立法建制上注入前瞻性外,更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制度的治理功能,体现立法精神,保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定力。
三、在舆论场日益公开透明的今天,每个人的言论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社会公序良俗、遵守现行法律,不能只逞口舌之快。因为舆论即是公众的言行,不得伤害公众的感情。所以你的“快意”,也不得违背社会大众的“心意”。
四、我们的执法、司法和具有治理权限的机关应该始终把学习摆在第一位,在公平正义的法律面前,孤陋寡闻的种种囧态不会换来同情,只会招来调侃。这就是现实,该和官僚作风说“白白”了!
五、快播事件告诉我们没有真正的中立,所谓的技术中立其实是“助纣为虐”。是人都该有立场,现在每一个中国人该有的立场就是爱党爱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快播的辩词看上去精彩,却已经背离了主流,成为了人们唾弃的“流毒”。
快播,请不要播的太快,因为你还有一份应尽的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