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将志愿服务纳入公务员考录考察条件 咋样?

25.09.2018  11:2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参与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大型企业招聘,各种笔试、面试旗鼓相当的两个人,曾经大量参与志愿服务的那个人或将脱颖而出。25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对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做出规定。

志愿服务需要激励吗?针对这个问题,记者提前对几名经常参与志愿活动的大学生进行了采访。

"我觉得参加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激励制度,这样大家才会更有动力。"小唐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一名学生,他除了是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同时也在多起志愿服务中担任组织者的角色。"这种激励不一定是物质的,哪怕仅仅是在朋友圈里鼓励一下大家,积极性就会大大提升。"

另一名大学生志愿者小黄却表示,既然是志愿服务,就一定是公益的,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不需要激励机制。"怀着某些目的性去做志愿者,是不是会变味儿?"

小唐认为,和谐社会处处都在宣扬正能量,既然愿意参加志愿服务,大多是怀着一颗赤子心,而适当的激励机制,也并不会抹杀这种真诚,反而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其中。"适当的激励机制,可以为志愿者‘充电’。"

为了推动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社会文明风尚,条例草案增加了一系列激励机制,针对大学生、高中生、公务员等不同群体,做出相应规定。

其中,条例草案规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可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同时,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贡献突出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把优秀志愿者的信息纳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