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请假算不算数?答案来了

31.07.2019  10:01

微信请假可以吗,能做证据吗?

近年来,因微信请假、软件打卡等引发的纠纷不时发生——

“电子考勤记录不能当证据,那我还能拿啥证明员工旷工?”7月12日,经辽宁大连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辽宁某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被裁决向前员工姜成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3.2万元的赔偿。总经理何宽感到困惑,为何他提供的员工姜成檀指纹打卡清单不被仲裁庭采纳为旷工证据。

“我连续3年的指纹打卡记录,公司说打卡机坏了记录就被清空了,还

能去哪找证据”“公司说要保护商业秘密,强逼我退群,结果找证据时,才发现微信群被解散了”“公司的办公软件出现漏洞,数据被清空,有的员工找我要加班费,我都拿不出证据来”……

如今,随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边界逐渐模糊,企业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变化。从工作任务的布置到完成,劳动者与管理人员通过电子信息手段传递信息成为常态。那么,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博、微信、QQ聊天记录、办公软件打卡数据,以及朋友圈照片、微信运动步数,这些所谓的“电子考勤数据”,在员工与企业发生纠纷时,能否作为有效证据被法院采纳呢?

大河法律服务团律师认为:电子证据合理利用才有效。

目前,我国对于电子数据的相关证据规则至今未出台详细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数据的认定存在实际操作人身份难以确定、司法鉴定的依赖度较高、电子数据原件难以确定等难点。

电子证据生效的前提是,不能与公司的成文规章制度相违背,而且必须能形成证据链,比如:当你外出公干需要请示领导,需要在工作群里请示时,切记一定要表述清楚,等待领导明确回复后才可以行动,截图留存,保留工作的痕迹,比如车票等凭据。请假也一样,要表述清晰,等待领导明确表示准假才能离开。回来销假时,要按照单位规定补写请假条,交单位留存。能写书面请假条的,就首选请假条,微信请假不做维权首选。单独给领导微信发送请假申请时,你和领导联系的微信一定要从外部就能确定该微信号就是你的领导,比如该微信号有领导的手机号码或者头像。如果领导回复“嗯嗯”,建议你再问一遍,别害怕领导反感。

书面申请优先,电话、口头请假其次,实在来不及或者无法联系到领导,再选择用微信和QQ请假,优先选择易保存、易辨真伪、不易篡改的数据。

总之,一定要有证据意识,随时保留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大河法律服务团供稿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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