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平台助力消防宣传进家入户

08.09.2015  09:34
      本报濮阳讯(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魏伦峰田孝武)“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消防工作高于天;凡在楼梯、走道、电缆井、管道井等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物品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清理;火场被困的情况下,员工要躲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熟悉环境、牢记火场逃生十诀……”近日,濮阳市昆吾一期小区的居民大多收到了这样的微信,原来这些是辖区民警通过手机微信发布的消防温馨提示。

        为避免辖区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消防知识水平,濮阳市公安局昆吾分局充分利用手机微信具有关注度广、传播速度快、深受市民喜爱等特点,制作了“昆吾消防”微信,并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些微信发送信息内容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等,同时微信上还有近期火灾事故的图片,提醒广大市民消防无小事,事关千万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活动,民警拉近了与辖区群众之间的距离,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扩大了昆吾社区大队消防宣传影响力,形成了社区民警与广大群众互动的消防宣传新格局,全面筑牢了辖区消防安全底线,有效提高辖区消防管理水平和防范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