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实施进展顺利
实施进展顺利 改革成效初显
税务总局《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去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并向社会公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来,各项改革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组织领导统筹有方
税务总局党组加强领导、统筹谋划。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王秦丰副局长等局领导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改革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持把方向、定基调、常督促、严要求,对全系统贯彻落实《方案》提出明确思路、确定主攻方向,确保《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半年多来,先后召开全国税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方案》视频会议和《方案》交流推进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近20次,统一改革认识,凝聚改革合力,部署改革举措,推动改革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党委、政府纷纷把《方案》落实作为当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并成立领导小组有效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各省税务部门在税务总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鼓实劲、谋实招、举实措、兴实干,扎实有序地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二、积极作为推进有力
一是序时稳步推进。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共制发了7个配套文件和64个改革文件,全部按期或提前完成,涵盖全部改革六个方面的44个改革事项,占全部96项改革事项的46%。二是聚力协同推进。各省国税局、地税局紧密协作,积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争取各部门大力支持,共同做好改革工作。截至目前,湖北、广东、上海等省市以党委、政府名义正式印发了实施方案,其他省区市正在印发或审议,为改革顺利开展形成了强有力的推动。三是分类扎实推进。针对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专项改革试点地区和其他地区的特点,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扎实做好〈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各地改革的分类指导,并分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对各地改革的对账督促、挂表推进。同时,先后对6个省份开展了实地督察,对6个省份进行了交叉督察,及时查找薄弱环节,持续加以改进完善。
三、改革成效不断显现
一是国地税合作日益紧密。升级国地税合作规范,合作事项由34个增加至44个,特别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国地税合作得到前所未有地加强。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有效推进,委托代征税收工作进展顺利,大大拓展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范围。
二是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向纵深推进,在1月集中推出10类31项便民办税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先后在“开好票”和“报好税”两场战役前,分别推出了15项和20项便利化服务举措,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加。如:全面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大力推行24小时自助办税、预约办税、延时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服务等,特别是一些地方加快推进办税事项同城通办,打破属地办税的限制,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就近办税。
三是信息化管税不断深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取消纳税信用A级、B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等,不仅减轻了办税负担,而且大大缓解了办税大厅压力,有效实现纳税人和基层税务部门“双向减负”。同时,深入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探索建立电子税务局,拓展了网上办税、移动办税的深度和广度。
四是部门间协作显著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和各部门协税机制建设取得良好进展,税务总局与民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涉税信息共享文件正式印发,公安部派驻税务总局联络机制正式建立,并于5月24日成立了公安部派驻税务总局联络机制办公室。特别是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中,各级财政、发改、宣传、住建、工商、物价、旅游、电力、电信等部门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彰显了税收共治格局正在有效形成。
五是重点改革亮点纷呈。在办税便利化、合作常态化等改革深入推进的同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税收风险管理、税务绩效管理、双随机抽查等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与好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纷纷予以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改革氛围。特别是FTA大会的成功举办,受到了全体与会代表的高度赞誉,既有力推动了国际税收合作,又传递了中国好声音,展示了中国好形象,成为前期落实《方案》工作中成果显著的一大亮点。
下一阶段,《方案》贯彻实施工作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需进一步加大力度,驰而不息地抓好改革落实落地:一是有序推出改革措施。按照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制发相关改革文件,重点加强体制机制性改革步伐,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二是做好改革总结工作。按照中央深改办要求,对上半年《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评估,提炼经验,查找不足,深入推进。三是切实规范试点工作。按照中央深改办规范改革试点的要求,对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规范,指导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选树典型加以推广。按照开展“树典型、创示范、带全面”活动的要求,选树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加大推广力度,对能够上升为制度安排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制度。五是抓好改革督导检查。在已开展两次督查的基础上,6月份再组织一次实地督查,下半年根据需要再安排若干次督查,全面掌握各地改革开展情况,督促抓好改革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