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商局“四个强化”着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

13.04.2015  23:29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全新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取代了传统的年检验照制度,  为贯彻落实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确保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信阳市工商局将企业信息公示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四个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强化部署。省工商局于3月23日召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信阳市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系统专题会议,再次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行动,将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中心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二是强化应对。现距年报截止时间还不到3个月,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对未进行申报年报信息的市场主体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户电话通知、发送手机短信。在加强窗口服务的同时,积极利用电视滚动字幕、报纸通告及红盾微博和微信,多途径、多方位向全市宣传年报须知、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督促提醒按期报送年报是每个市场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按期报送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异常状态,将会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强化措施。将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纳入2015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要求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目标和时间进度表,实施倒逼机制。进一步发挥局所联动机制,实施局长包所、所长包片、个人包户的层级责任制,强化落实,严格问责。同时,在走访、要求加快年报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做好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政策解读工作,防止未来出现不稳定、突发等事件,确保4月底前各类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率达到80%以上,6月底前达到90%以上。

  四是强化督导。按照省工商局的工作要求和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工作进度,信阳市工商局不断加大督导力度,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峰带队,对各县(分)局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同时,实行督查通报制度,对各县(市)分局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年报信息公示进度实施一周两通报,将各地年报信息公示进度和排序情况向当地政府通报,并对连续倒数后两名的单位开展工作谈话。